日本最高法院大法官裁定,上世紀長達近50年、賦權當局強制對過萬人絕育的《優生保護法》違憲,政府有責任賠償受害人,成為日本在二次大戰後,當地最高司法機關裁定違憲的第13條法例。
首相岸田文雄前日向受害人正式道歉,承認有關法例踐踏人的尊嚴、為受害人帶來極大痛苦。他亦宣布會立即制定新的賠償方案,盡早賠償受害人。
有關法例是日本在二戰後,仿傚部分西方國家而制定,聲稱是要避免將遺傳病傳到下一代。幾十年來,為大約2萬5千人絕育,當中1萬6千人在未經同意情況下接受手術。
記者張子恩在《環看天下》報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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